《拒絕接案規則聲明》
1
『反覆取消預約或缺乏合作意願』
為了保障諮詢資源的品質與安排,我們尊重每位來訪者的節奏,也期待彼此都能以誠信對待這段互動關係。若出現以下情形,我們將保留暫緩或中止服務的權利:
◆多次臨時取消或反覆改期,無法建立穩定的服務節奏者。
◆表達預約意願後長時間未確認、未回覆或無故失聯者。
◆顯示出非自主動機,僅為他人安排或無實際合作意願者。
◎請理解,身心工作需要連續性與信任累積,若無法確保最基本的穩定參與,也會降低服務的實效與品質。
2
『對非醫療背景強烈質疑,無法建立信任關係』
我是一位身心整合工作者,服務定位為非醫療性的身心支持與陪伴,專注於身體覺察、情緒調理、壓力釋放、創傷復原與生活轉化。若在諮詢初期即表現出以下狀況,我將可能婉拒或終止服務:
◆對整合師的專業背景強烈懷疑、不信任,並以此質詢甚至攻擊者。
◆無法接受「非心理師/醫師身分」的專業介入形式者。
◆堅持以「體制認可」作為判斷陪伴價值的唯一標準者。